我国取消公积金个人贷款保险公证等费用

2014年10月14日01:46  经济参考报 收藏本文

  住建部、财政部、人民银行近日联合发文,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、公证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,减轻职工贷款负担。

  业内人士表示,三部委就公积金购房清费,一方面是规范管理运营,另一方面则会影响购房者预期。从现阶段来看,政府已经酝酿第三波救市政策,税费减免购房补贴成第三波救市特征。

  此前已有多省市出台减免税费政策。9月23日,青岛市相关部门发布《关于完善保障性住房和市场多层次需求住房建设体系的意见》指出,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,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,减半征收契税。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,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,减按1%税率征收契税。

  部分地区还选择以补贴形式托市。10月8日,宁波出台支持大学生购房新政,根据《意见》,2014年9月20日至2015年9月19日期间,在宁波就业的毕业10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,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,可获得房价总额1%的购房补贴;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、14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,可获得房价总额0.75%的购房补贴。

  “楼市已经酝酿第三波救市政策。”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,土地财政存在使得各地在楼市降温的情况下,救市政策出台愈加频繁,力度越来越大。未来各种相关房地产的收费减免有望陆续出台,托底市场,增加市场活力的政策将愈加频繁。

  但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综合研究处处长赵路兴在接受《经济参考报》记者采访时表示,对于此次公积金放松,虽然会影响购房者预期,但影响极为有限,其更大的意义在于规范公积金管理运营。“各地公积金收费项目各有不同,例如有的地方有担保收费,有的地方则没有,进行整顿后,一方面降低了购房者负担,另一方面则更有利于管理。” (梁倩)

(原标题:三部门发文取消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)

文章关键词: 公积金 房地产救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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